释义 |
法律分析: 基础设施包括交通、邮电、供水供电、商业服务、科研与技术服务、园林绿化、环境保护、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等市政公用工程设施和公共生活服务设施等。它是一切企业,单位和居民生产经营工作和生活的共同的物质基础,是城市主体设施正常运行的保证,既是物质生产的重要条件也是劳动力再生产的重要条件。基础设施建设是指在基础设施方面进行的完善、改造等社会工程。在农村主要有交通、水利工程、农村电力、农村能源、农业产业、农村市场以及文卫教建设等基础设施。其中农村公路既是公路网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保障农村社会经济能顺利发展的基础设施之一。农村的交通建设主要分为水泥路建设以及通屯道路的建设,多数为三级以及四级公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三条 公路的发展应当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保障畅通、保护环境、建设改造与养护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力措施,扶持、促进公路建设。公路建设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设、经营公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