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爷爷房产孙子如何继承 |
释义 | 爷爷房产,孙子继承的方法如下: 1、爷爷房产孙子要想继承的,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继承; 2、如果遗嘱是依法订立的,指定孙子继承的,孙子才能继承,没有遗嘱或遗赠的,一般是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 一、遗嘱有效的情形如下: 1、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遗嘱有效; 2、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无非法内容的,有效; 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证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代书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 4、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的录音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 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 二、遗产包括以下: 1、自然人的合法收入; 2、自然人的房屋和生活用品; 3、自然人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自然人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自然人所有的生产资料; 6、自然人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自然人的其他合法财产,主要是指各种票据、证券以及履行标的为财产的债权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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