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公去世,婆婆在世,儿媳可以继承财产吗 |
释义 | 公婆死后法律上儿媳一般是没有继承权的,因为公婆的第一法定顺位继承人是配偶以及子女,并不包括儿媳,但是存在一个例外,即丧偶的儿媳对于公婆尽到主要的扶养义务的,应当认定为丧偶的儿媳对于公婆的财产拥有法定的继承权,除此之外,如果是公婆在遗嘱中明确说明儿媳可以继承的,此时儿媳也有继承权。 儿媳不是公婆的法定继承人,一般不享有继承权,但是,根据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并且,不管他们是否再婚,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儿媳女婿是没有继承权的,也就是说儿媳不能继承公公婆婆的遗产,女婿不能继承岳父母的遗产,但是民法典同时又规定了一些例外的情形,即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有权继承遗产.在这里要着重提醒:这里的儿媳,女婿要取得继承权必须具备以下两点: 1、丧偶 2、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在没有丧偶的情况下,即使在孝顺也没有继承权,虽然丧偶了,也对老人尽了赡养义务,但不是主要赡养义务的,也同样不能取得继承权。 拓展资料: 儿媳妇要想继承公婆的遗产,一般而言,可以以以下原因请求继承: 1、以有困难需要得到女方家的帮助、照顾的身份参加; 2、以尽到了主要的赡养老人义务的身份参加; 3、以其他法律上认可的理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明确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儿媳和女婿也可以取得继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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