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发展有限公司不是法律上的专有名词。“发展有限公司”并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律名词。也就是说,在法律意义上,并没有“发展有限公司”这样的名称。通常,这是某些公司名号的组成部分。它并无特别的含义。但在习惯上,凡冠于“发展”字样的公司,基本上都是些科技型企业、多元化经营企业或资本运作型企业。 我国只有两种形式的公司,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是人合性与资合性两者并重的公司。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在发起时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是完全的资合性的公司。 一、有限公司注册要求如下: 1、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2、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一般是五十个以下;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存在固定的公司住所。 二、有限公司注册的流程如下: 1、核准企业名称; 2、递交企业名称核准登记表进行网上登记、核准; 3、向工商局递交工商设立资料,主要有公司章程、任命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协议; 4、领取营业执照; 5、刻章,主要有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合同章; 6、去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7、办理税务登记,国税地税同时登记; 8、开设银行基本账户。 总之,发展有限公司不是法律上的专有名词,我国只有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注册要求是符合认缴的出资额、符合法定人数、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存在固定的公司住所。注册有限公司需要核准企业名称、递交材料、办理相关证件、开设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