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如果员工是外地员工,在和单位 解除劳动关系 之后,可以申请注销提取 住房公积金 ,是可以全部提取出来的。如果非外地员工不满足提取条件的,无法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方法如下: 销户提取 1、符合 公积金提取 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 退休 :离 退休证 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 身份证 ;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 丧失劳动能力 且 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 劳动能力鉴定 及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 死刑 、无期徒刑或 有期徒刑 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 退休年龄 :应当提供人民 法院判决书 ;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 死亡证明 若其 继承人 、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 继承权 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 判决书 、裁定书或调解书。 2、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办理 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 购房贷款 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 工资 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以上就是根据规定对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提取公积金吗的回答。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