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到期自动顺延有效吗? |
释义 | 依法订立的租赁合同届满到期的,进行自动顺延有效,视为不定期租赁。房屋租赁期满双方均同意续约的应当重新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新的权利义务;拒绝重新签订续租合同的继续适用原租赁合同,但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 一、租客没续签租房合同算违约吗 不违约,租客有权不续签。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到期后未续租,视为签订不定期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的内容继续有效适用,只是租赁期限不确定。出租人按照合同约定处理符合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但是不继续租住需提前向房东说明。 二、怎么续签租房合同 我国法律并没有自动续约的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到期不续签但继续租用,视为不定期租赁,在终止合同前必须有合理的通知对方的期限即可。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想要继续租下去,可以和房东协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续签协议。续签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情况; 2、房屋续租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 3、租赁费的数额,以及给付的方式,时间; 4、合同到期后的优先承租权; 5、合同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的支付; 6、合同的解除权等等。 三、租赁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 房屋承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理由有两点: (一)房屋全部或者部分损毁、灭失,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例如,承租人租房子是用来做仓库的,但是现在墙踏了一边,起不了保护作为了。 (二)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例如,承租人的房屋出现墙体裂缝。 因此,除了上述两点外,除非房屋租赁合同本身有约定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否则,承租人必须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租赁该房屋。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租赁合同没有约定期限或者约定不清,甚至根本没有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同时又没有其他证据能证明双方曾经约定房屋租赁期限的,那么司法实践中一般会被当做不定期租赁来处理。按规定,不定期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在以下情况下,房东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4、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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