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住房公积金制度本质上是一种法定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而养老保险目前还是一项区域性的社会统筹基金,必须在一定区域连续缴满15年才可以退休时领取退休工资;而住房公积金采取的是累积制,每一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都计入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归职工个人所有。除了购建住房、偿还住房贷款等方式可以申请提取以外,外地职工离开本市回原籍等亦可办理提取,职工若因故死亡,其继承人或遗赠人亦可办理全额提取。另外,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都属于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范围,通常,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五险”简称社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