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倒卖火车票属于什么罪 |
释义 | 构成倒卖、车票船票罪,被处以刑罚。被治安处罚经教不改尚不构成犯罪,被劳动教养。倒卖火车票、船票票面金额在5000元以上或者获利额在2000元以上构成犯罪,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 一、倒卖车票的,从重处罚的情形有: (1)铁路职工倒卖车票或者与其他人员勾结倒卖车票; (2)组织倒卖车票的首要分子; (3)曾因倒卖车票受过治安处罚两次以上或者被劳动教养一次以上,两年内又倒卖车票,构成倒卖车票罪的。 二、倒卖车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票面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非法获利累计二千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打击倒卖车票有何意义 1.车票的数量是固定的,而需求的人多,所以票不够,就会出现高价票倒票现象,如果不增加车辆和车票数量,这样打下去,倒卖的票更贵,利润更高,反而又增加倒票的吸引力。 2.当然打击倒卖车票,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消费者购买车票的费用,稳定了社会的公平公正性。 3.打击了一些车票行政人员贪污受贿,净化政府机构风气。 4.打击不是根本,要从源头抓起,解决实质问题。合理安排车辆,协调好淡旺季车辆的搭配。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第二款规定“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那么何为情节严重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法释(1999)17号(1999年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74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9月14日起施行。)第一条规定“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 额在二千元以上的,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倒卖车票情节严重”。因此,只要倒卖火车票、船票票面金额在5000元以上或者获利额在2000元以上,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227条第二款予以处罚。 同时,应当注意,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对于铁路职工倒卖车票或者与其他人员勾结倒卖车票;组织倒卖车票的首要分子;曾因倒卖车票受过治安处罚两次以上或者被劳动教养一次以上,两年内又倒卖车票,构成倒卖车票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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