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实际交付了货物一般构不成诈骗,且标的额过小,达不到立案标准,如果是质量问题,可以要求民事赔偿,比如退、换货物。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第44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对此,微信团队回应,一直以来微信提供的都是连接服务,大众所常见的所谓售卖行为和交易,并不是在微信平台上完成的,而是各个应用借助微信的连接能力实现的扩展,每个账号都是独立的个体。 同时,用户有权利选择自己的微信使用方法,但前提是合法、合规;对于违反相关法律和微信用户协议的行为,微信会联合权益人进行坚决打击。用户如果在使用微信过程中遇到安全问题,可以通过微信各处的举报入口进行举报。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 消费者享受知情权,朋友圈购物时,消费者依然可以照此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等,以便自己更好选购商品,如果经营者不能提供前述信息,则消费者应当谨慎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