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北京有什么要求 |
释义 | 法律分析:2021年7月进京人员最新规定: 要严控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进京。 严密防范境外疫情输入,持续加强监测预警,落实“14+7”健康管理措施。 做好集中观察点安全管理,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动态掌握全球疫情形势、变异株流行情况及病毒特征,做好风险评估和防范。 加大对进口物品,特别是冷链食品及其包装的检验检疫力度,开展预防性消毒,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要落实到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三条 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疫区内采取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紧急措施,并可以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但是,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 疫区封锁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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