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6月16日,重庆市教委发布消息称《关于禁止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于日前印发。明确禁止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 法律依据: 《关于禁止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用素质教育思想评价学校的办学水平。不得以任何形式统计、公布初、高中学校的升学人数、升学率、升入“双一流”高校及一本高校情况等高考信息;不得以中考、高考成绩对区域内中学进行排名排队和表彰奖励,不得给所谓“中考、高考状元”发奖金。要严格遵守信息发布规定,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宣传立德树人、素质教育,为考生提供规范的信息服务。 严禁宣传炒作所谓“高考状元”,不得在校外或校内摆放、悬挂、张贴关于中考、高考成绩的条幅、宣传板等宣传物品。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以公布学生升学信息、公布升学率、公布中考、高考成绩等进行招生宣传和招揽生源的肆意炒作。 擅自发布复读班、招收复读生广告将被严肃追责 《通知》明确表示,对于擅自向社会、个人发布举办复读班、招收复读生广告的高中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已经发布的要立即撤销并加以澄清。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的督导,针对复读生问题,立即开展一次摸排,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指导辖区高中学校认真做好关于复读生政策的解释工作。市教委将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单位”的明察暗访形式,重点查处违规办学行为,对于不认真落实关于复读生政策等情况,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对纪律执行不严,打折扣、搞变通的区县、中学给予严查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