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可以填教师吗 |
释义 | 不可以。教师是职业不是职务,职务可以填班主任,教学组长,校长,副校长等等。 岗位应填教师,职务根据自身情况填写,如任职校团总支书记时就要写团总支书记,无其他职务时就写无。教师是一种职业,教师职务是指教师在所在单位承担的具体分工,一般是指行政职务,并不是什么老师能力或级别,比如一般有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等。而如果是老师级别方面的,那叫做老师职称。 教师职务包括普通教师、教导主任、总务主任、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学院院长、校长助理、副校长、书记、校长等等。教师是一种职业的名称。如果在学校担任任何职务,如:校长、书记、教务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等等,这才是职务。 教师职务一般填写如下: 岗位应填“教师”;职务根据自身情况填写,如任职校团总支书记时就要写“团总支书记”,任财务主任一职就写“财务主任”,无其他职务时就写“无”。 一个岗位则是指由一个人所从事的工作。 岗位与人对应,通常只能由一个人担任,一个或若干个岗位的共性体现就是职位,语义拓展则代表职务,即职位可以由一个或多个岗位组成。比如: 制造型企业的生产部门的操作员是一个职位,这个职位由很多岗位的员工担任。如果具体到某个工序的,即是岗位了,比如钻孔操作员,操作员的职位可能由钻孔操作员、层压操作员、丝印操作员等岗位组成。 一、职称级别: 高校教师、新闻、科学研究、出版、教练员、艺术系列、律师、公证系列(专业)设正高级、副高级、助理级3个级别。中小学教师设正高级、助理级、员级5个级别。 二、职位由三要素构成: 1、职务。是指规定承担的工作任务,或为实现某一目标而从事的明确的工作行为。 2、职权。是指依法或企业的规定所赋予职位的相应权利,以提供完成某项工作任务的保障。 3、责任。是指承担一定职务的员工,对其工作标准与要求的同意或承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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