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国际贸易结汇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 签订国际贸易结汇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 1、签订结汇合同时,应当明确双方的经营范围; 2、明确办理出口手续的责任; 3、合同应标明结汇当日一次性结清; 4、在国际贸易中,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出口商确保提供给对方的增值税发票能够得到税务机关的正常答复,如果增值税发票没有得到税务机关的答复,对方将无法结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二、国际贸易买卖合同签订流程 。报价,在国际贸易中一般是由产品的询价、报价作为贸易的开始。其中,对于出口产品的报价主要包括:产品的质量等级、产品的规格型号、产品是否有特殊包装要求、所购产品量的多少、交货期的要求、产品的运输方式、产品的材质等内容。订货(签约),贸易双方就报价达成意向后,买方企业正式订货并就一些相关事项与卖方企业进行协商,双方协商认可后,需要签订《购货合同》。在签订《购货合同》过程中,主要对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包装、产地、装运期、付款条件、结算方式、索赔、仲裁等内容进行商谈,并将商谈后达成的协议写入《购货合同》。备货,备货在整个贸易流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须按照合同逐一落实。备货的主要核对内容如下:1、货物品质、规格,应按合同的要求核实。2、货物数量:保证满足合同或信用证对数量的要求。提单,提单是出口商办理完出口通关手续、海关放行后,由外运公司签出、供进口商提货、结汇所用单据。所签提单根据信用证所提要求份数签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