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手段 |
释义 | 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手段包括:数据统计法。语言描述法。过程能力法。动态控制法。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 一、竣工验收的条件是什么 工程竣工验收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证书,施工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证书也是交付竣工验收的条件之一; 2、拥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保证的重要依据之一; 3、有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证明材料、试验检验报告,并进入施工工程中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应当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和承包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对竣工工程进行检查和评估。符合规定的,应当签署合格文件; 5、法律、法规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二、建筑工程劳务合同 建筑工程劳务施工合同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 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三、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标准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标准是: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合格或优良;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签署工程保修证书,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三条 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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