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域名与商标的关系 |
释义 | 域名是网络地址方面的内容,受国际域名使用管理规范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调整。商标是区别产品或服务来源的一种标志,受商标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范调整。两者的区别在这里不予赘述,主要分析下它们之间的联系。 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当下,尤其是“互联网”时代的全面渗透及发展,为了增进相关产品、服务或其他内容与其提供方的粘性或形成一一对应关系,全面提升电子网络空间的宣传推广及影响力,提高主体识别能力,往往都会用自身已在线下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一定影响力,承载一定产品或服务美誉,企业商誉或声誉,具备广告能力,诸如企业商号或字号、商标及其简称、谐称、拼音等用作为主体域名。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此处域名指的是二级域名,也就是诸如等一级域名下的域名。电子商务时代,更加彰显了二级域名这种在电子网络空间表征主体身份的网络标识名称的重要性。涉及利用域名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事情也常有发生,并呈密集态势。 随着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以及我国的互联网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商标权以及域名的权益的保护的案件也在随之出现,此时我们应当注意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商标侵权的种类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该条又可分成四种商标侵权的形式:a、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也属于同一种类。b、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类似。c、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近似,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标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同一种类。d、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近似,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相类似。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1)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2)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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