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要跟人家合伙做生意,我不同意,他说我拖他后腿,我该怎么办? |
释义 | 您有三种选择,第一,离婚;第二,双方签署婚内财产协议;第三,妥协。 如果双方感情尚好,只是对于做生意产生了分歧,那么建议双方签署婚内财产协议,约定财产以及债务的归属。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可以在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一方偿还,但借款时应告知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 如果双方的分歧较多,也无法沟通,那么建议离婚。如果双方均同意离婚,且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以及财产分割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双方可以协议离婚。需要注意的是,现在协议离婚有离婚冷静期,即双方应先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双方均无反悔的,则应在三十日内再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如果双方对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或者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则需要去法院诉讼离婚。 如果您放不下这段感情,那么您就得妥协了,让您老公去做生意。做生意就像买股票,高风险高收益,如果做得好,那您的生活就会水涨船高。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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