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住型商品房可以出租吗 |
释义 | 自住型商品房可以出租。只有公租房不允许私自出租。自住型商品房是政策性住房的一种,此类住房价格比周边商品住房低30%左右,面向全市符合限购条件的家庭;购买此类住房后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上市收益的30%上交财政。 一、南宁安置房最新政策 一、南宁安置房政策如下: 1、安置房规定房屋未满5年的不得正式上市交易,住满5年其实是是指以购房的家庭所取得的契税完税的凭证时间或者是安置房的所有权证发证的时间为准的; 2、购买安置房满5年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准,政策规定房屋购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再把安置房转为商品房之后就可进行合法销售; 3、目前房屋还未满5年情况下,所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并且合同不受法律保护,购买安置房5年内,因继承、赠与或离婚析产等原因需要变动房屋产权的,受让人应当符合安置房申请购买条件,并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批准,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原安置房性质不变。 二、南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不可以买。如果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屋产权是属于被安置人个人所有的,但是如果想上市交易,需要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后。如果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的情况,这类安置房与商品房是没有区别的,都是被安置人的个人财产,在上市交易方面没有限制。 二、长沙二手房政策 二手房政策如下: 1、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1套住房的,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4年后方可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 2、未成年人不得单独购买商品住房,落户学校集体户口的在校大学生,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夫妻离异后,任何一方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暂停企业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购买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5年后方可转让。 三、武汉刚需买房新规 一、《武汉市刚需无房家庭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优先选房操作规程(试行)》并对外公布,有效期两年,均价低于2万元、140平方米以下的房源,优先供应给符合条件的刚需无房家庭。 二、预售备案的平均价格低于(不包括)每平方米新商品房项目2万元,建筑面积小于(不包括)140平方米的准售房源,采取公证摇号方式随机选取不少于80%的比例纳入优先选房范围。武汉市刚需无房家庭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优先选房。 三、适用对象意向购房家庭满足以下条件可优先选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在我市无自有住房;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自本次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我市无住房交易记录。 四、房源范围武汉市符合以下标准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纳入优先购房范围:预售备案均价低于20000元/平方米(不含20000元/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开发企业应将上述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户型建筑面积低于140平方米(不含140平方米)的准售房源,采取公证摇号方式随机选取不少于80%的比例(含80%)纳入优先选房范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北京市自住型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自住型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前,应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及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企业名称、项目位置、套数、户型面积、销售均价等信息,公示期不少于15天。第四条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可在项目公示期内,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购房申请,并按照《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1〕65号)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的,应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备案通知单》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购房家庭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在本市自住型商品住房资格审核系统中填报家庭信息,并将联机打印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经购房家庭签字确认后,在审核系统中提交资格审核申请。《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一式两份,购房家庭和开发企业各留存一份。第六条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相关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对购房家庭的资格进行审核。购房家庭可登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家庭,方可参加摇号。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资格审核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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