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分割遗产的继承权问题 |
释义 | 遗嘱只能处分已取得的财产,未生效遗嘱中的指定继承权无效。继承人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被继承人遗嘱中指定的继承部分按法定继承分配。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继承权转由其继承人享有。《民法典》规定遗产为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合法财产,不得继承法律禁止或性质不允许继承的遗产。 法律分析 1、遗嘱只能处分已经取得的个人合法财产,对于未生效遗嘱中指定继承的遗产没有处分的权利。 2、如果继承人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由被继承人遗嘱中指定由继承人继承的部分按法定继承分配 3、如果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由继承权转由其继承人享有。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拓展延伸 遗产继承中的亲属优先权和公平分配原则 在遗产继承中,亲属优先权和公平分配原则是两个重要的法律原则。亲属优先权意味着在继承人中,亲属关系更近的人享有更高的继承权。这意味着配偶和直系亲属往往在继承中享有更大的份额。而公平分配原则则强调遗产应该按照公平的方式分配给继承人,考虑到各方的贡献和需求。在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亲属优先权和公平分配原则,以确定继承份额。这样的法律原则旨在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和公正,确保遗产的合理分配,避免争议和纠纷的产生。 结语 《民法典》规定了遗产的定义和遗产继承的原则。遗嘱只能处分已经取得的个人合法财产,对于未生效遗嘱中指定继承的遗产没有处分的权利。如果继承人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由被继承人遗嘱中指定由继承人继承的部分按法定继承分配。如果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继承权转由其继承人享有。在遗产继承中,亲属优先权和公平分配原则是重要的法律原则,旨在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和公正,确保遗产的合理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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