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与一方当事人具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其鉴定结论、证言等公正性的,可以申请回避。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因此,勘验人员是依法参与刑事诉讼的侦察人员、具有专门知识的被公安机关聘请的人员,包括刑事技术人员、法医人员、司法鉴定人员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79条的规定,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代表当事人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或者对案件事实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法庭上就专业问题提出的意见,视为当事人的陈述。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申请的,相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