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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二级散打运动员规定
释义
    律师分析:
    武术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
    (一)在省一级(含省一级)以上级别的套路比赛中,获得单项前十二名者;
    (二)在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的套路比赛中,获得单项前六名者;
    (三)在省一级(含省一级)以上级别的散打比赛中,获各级别前六名者;
    (四)在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的散打比赛,获各级别前三名者。
    国家二级运动员是在比赛中获得一定成绩就可申报。
    【法律依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第十一条 运动员在等级标准规定的比赛中取得符合要求的成绩,可以申请等级称号。
    第十二条 运动员在取得成绩六个月内申请等级称号,超过期限的不予受理。
    联赛和积分赛成绩以最后一场比赛结束时间为准,排名赛以公布时间为准,其他比赛以取得成绩时间为准。
    第十三条 申请集体球类或团体项目等级称号的,运动员所属单位应当进行一次性集体申请。
    第十四条 申请材料包括《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和成绩证明。成绩证明为比赛成绩册、秩序册或获奖证书及身份证等有关材料。
    第十五条 运动员将申请材料递交所属单位加盖公章,由运动员所属单位提交审核、审批单位申请等级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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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7:5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