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营业执照正本丢失补办流程如下: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点击当前企业信息填写; 2、填写登记信息; 3、登录后,选择营业执照作废申请填写; 4、填写声明并保存; 5、更新时间一般为两至三天,然后登录国家宣传系统打印营业执照无效声明,携带企业相关资料到登记机关登记窗口补办。 补办营业执照正本需提供以下资料: 1、经负责人签名的且盖由公司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盖有公司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全体股东签名的补领执照申请报告; 4、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子公司以企业集团名称或简称冠以名称的,需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公司的话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 5、提交有关法律规定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 6、声明企业营业执照遗失作废的公告文件; 7、若遗失营业执照正本的,需将执照副本交回工商登记部门;相反,遗失执照副本的,则交回执照正本。 综上所述,若企业出现营业执照不慎丢失的情况,应该按照相关手续尽快对营业执照进行补办,避免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带来影响。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