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办理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合格证者,应当具有不少于6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2、办理精通快速救助艇培训合格证时,还应当提交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合格证。 法律依据: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第五条 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 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