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需要。(一)为方便公众协助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申请企业所提交信 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官方网站上对申请企 业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和举报意见提交方式将在公示时一并规 定)。 (二)公示期内,任何主体均可就所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进行 举报。公众提交举报意见的期限届满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委托 被举报申请企业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委托机构进行核查。 (三)核查期间,被举报申请企业有权通过书面等方式,就 所举报的相关问题向委托机构提出异议。委托机构审阅被举报申 请企业提出的异议并完成调查核实后,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举报 意见的真实性反馈核查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