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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缔散乱污企业的法律依据
释义
    取缔散乱污企业的法律依据为环保法。取缔散乱污企业的法律依据散乱污企业取缔程序程序有作出行政处罚、公司召开股东会、资产清算、通知债权人、分配清偿、注销公司等,对于散乱污企业由于违反了环保法的相关规定,是可以按照上述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取缔的。
    一、公司被吊销的后果有哪些
    公司被吊销的后果如下:
    1、公司失去了生产经营权。与大多数国家一样,我国各类企业进入市场,实行确认许可制度,未经确认许可的组织严禁进入市场,违者以非法论处。轻者没收财产和罚款并依法取缔,重者除没收财产和罚款并依法取缔外,还可承担刑事责任。
    2、失去了法律保护的请求权。法律只保护和调整合格主体的合法行为和其他与合法行为有关的行为,而不保护非法行为。一旦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其所有经营行为都是非法的。
    3、失去了最终的救济权。吊销公司营业执照并不意味着立即消除法人资格,而是停止除清算范围外的一切活动。
    二、河南新县千斤乡企业污染环境谁来监管
    对于河南新县千斤乡的企业污染,应第一时间做出处理。各地结合新闻媒体曝光、信访举报等工作,加强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严查重处“散乱污”企业违规生产、违法排污等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
    1、适用的法律不同。解散清算按《公司法》规定程序进行;破产清算要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2、清算原因不同。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3、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解散清算可以由公司股东为清算人,在需要法院强制清算时才由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组成员;破产清算只能由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从破产管理人员名单中以法定程序(摇号)和方法选任4、确认程序不同。破产清算必须由法院确认,而解散清算则主要由股东或股东代表确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五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的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第六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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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8:4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