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案件律师费的收取是有明文规定的,但是因为各个城市的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同,会有所差异。大致如下: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法律客观: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