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下款警察说不用还 |
释义 | 如果因网络贷款报警后警察说不用还,多半是因为客户申请的网络贷款并不正规,其本身就是高利贷,收取的利息已经超出了合理范围(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网络借款的年化利率最高不得超过浮动利率LPR的四倍),所以客户自然不用承担还款责任。或者平台违规收取各种服务费、手续费、管理费等等,亦或是违规收取“砍头息”,此类费用都是不必还款的。而若客户碰上了贷款诈骗分子,对方让客户还大笔金额就是为了骗取客户钱财的话,对于此种情况,公安自然也不会让客户还款,哪怕对方不停催款。建议客户平时借贷选择持有金融牌照的正规消费金融机构,若发现自己被骗或是碰上了高利贷,应当赶紧收集证据进行举报,或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个人钱财受损较为严重的话,除了报警以外,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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