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
释义 | 按建筑面积,也就是房产证上标的面积。收费标准分两大类,一般小区与高档小区。经济适用房小区业主享受小区物业补贴,物业费是减免的,业主只交补贴后剩余部分。 一、八种不交物业费的理由 1.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交房通知书的那一天算起,不应该从买房人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交房之日开始计算。假如开放商没有通知业主办理交房,因此延迟交房的,那么业主就有权利拒绝缴纳这段时间所产生的物业费; 2.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没有签订物业合同的话,那么业主就可以拒交物业费; 3.假如物业公司要求业主缴纳关于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所产生的能源费用的话,那么业主是可以拒绝缴纳,因为这些费用都不在业主应该缴纳的范围内; 4.假如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过差,那么业主可以暂时拒交物业费,但是需要提供出有力的证据,并且要寻找到可以解决问题的办法; 5.物业公司提供合同内没有约定或者是没有经过业主同意的服务的时候,业主有权拒交物业费; 6.假如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话,那么业主对于物业所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绝缴纳; 7.假如业主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而没有办理交房手续的话,那么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代为缴纳的; 8.假如物业公司没有当地的物价管理部门的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话,那么业主有权利拒绝缴纳物业费; 二、物业费包括什么 1.管理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视、检查、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帐务管理、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和其他有关物业管理服务; 2.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3.房屋设备运行费:用于电梯、水泵等房屋设备运行服务所需的费用: 4.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5.物业管理区域保洁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保洁服务所需的费用; 6.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保安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安全保卫服务所需的费用; 7.维护费、维修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用于物业维修服务所需的费用。 8.经业主们同意的其它费用; 9.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三、哪几种情况可以拒交物业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 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法律依据: 《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可按不超过总建筑面积 2%的比例建设商业用房,计入建设成本,房屋产权为国有,由所在地区政府负责管理,其经营收益在扣除管理维护成本后主要用于补贴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的物业管理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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