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伤护理费鉴定的计算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护理期一般从受伤当日起计算,如果鉴定的护理期写明出院后XX日,则护理期包括受伤住院期加上鉴定确定的出院后护理期的天数。按人身损害司法解释规定,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护理依赖按程度分为三级:完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部分护理依赖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护理费的赔偿比例,按《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GA/T800-2008)为“完全护理依赖100%;大部分护理依赖80%;部分护理依赖50%”。部分护理依赖只是部分生活不能自理,所以护理费做了相应的比例折算。 一、交通事故护理费要哪些证据证明 司法实践中,绝大部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官司中,受害人主张的护理费要想得到支持,必须向法院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护理的证明,如果主张2名护理人员的费用,还必须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2名护理人员的特别证明。因此,受害人在因交通事故住院治疗或者门诊治疗时,如因受伤处影响正常生活的,应当向医院要求开具需要护理的证明。当然,如果受伤处并不影响正常生活,也不应强迫医院出具需要护理证明。 关于护理费能够得到支持的关键证据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1、法院支持原告护理费的请求,都会要求原告能够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护理以及需要护理人数”证明,否则,原告的护理费请求多不会得到支持。 2、与误工费所需要的证据相同,原告还需提供支付护理费的有效凭证。一般表现为正式的护理费收据。护理人员既可以是医院的护工,也可以是家政服务等护理机构的人员。 二、如何证明交通事故护理费 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主张护理费,原则上必须提供需要护理的证明以及支付护理费的票据。这就要求受害人在住院期间或者门诊治疗时,在确需护理情况下,及时提醒医师开具需要护理的证明,同时保存好支付护理费的相应票据。保存好护理证明以及护理费票据,在将来打官司时,受害人主张护理费才能有理有据,得到法院的支持。 受害人的年龄及伤情严重状况是人民法院酌情判定护理费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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