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哈尔滨取暖费最晚每年12月31日前向供热单位按面积预交全额热费。 按照相关规定,实行热计量收费的用户应当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供热单位按面积预交全额热费,待供热期结束后,按实际计量情况结算热费,多退少补。未实行热计量收费的用户,应当于供热期前向供热单位交纳不少于50%的热费,剩余热费应当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供热单位交纳。需退还热费的,供暖企业应当在供热期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给用户。 国家规定尚未安装取暖设备的可以不用缴纳取暖费,但是一般统一管理的小区,会统一安装,取暖费的收取一般是按照小区规定的费用来算,和物业费一样,只要房屋产生相关费用,不管住户是否居住,都要缴纳。 一般暖气费不同地方的价格和收取方法不一样,以月为单位,以季度为单位以年为单位都是可以的,一般暖气费是按照房屋面积征收的,每个月每平方米的价格也不是很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