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徐州的可以在苏州办理结婚证吗 |
释义 | 两人领取结婚证的地点,可以选在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如果说我们所领证的地点不是在双方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情况下则无法办理,因为现在还没有完全提供异地的结婚证办理服务。 一、结婚户口不迁的麻烦有什么 结婚户口不迁的麻烦如下:一般而言,如果是异地婚姻,尤其是双方家庭距离较远的那种,建议迁户口。这完全是为了方便以后办理事务。由于一些涉及户籍的问题,一般需要亲自去户籍所在地。比如身份证办理,出入境证件办理,准生证,公积金提取,甚至以后退休相关事务等等。如果双方家庭距离较远,婚后住在其中一方的地区,如果需要办理相关业务时户籍没有迁移,会很麻烦。 二、生育手册怎么办理 符合下列条件的夫妻可以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1.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2.夫妻双方均达法定结婚条件,并依法登记结婚; 3.夫妻双方均未生育或收养子女。 办理程序: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应当在生育前,持结婚证、户口簿及时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登记,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凭手册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 办理机关:《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办理机关是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三、办理离婚登记一定要去登记地吗 办理离婚手续不是必须在领取结婚证的登记地办理。居民办理离婚手续是可以到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的,只需要携带好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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