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具有法律效力的背书形式一般是担保函或者保证人的签名。背书属于一种法定的担保形式,即背书是一种要式行为,故其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即其必须作成背书并交付,才能有效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二十八条 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 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第二十九条 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 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第三十条 汇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