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国家公职人员 其实也就是指公务员,他们需要依法从事公务,也就是要为人民服务。 国家公职人员包含: 一、依法履行公共职务的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中国共产党和各个民主党派的党务机关、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 二、依法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管理和使用公有财产的国有(集体)企业工作人员。 三、其他公职人员,但必须同时具备三点: 1、单位是公有性质。 2、本人为在编人员。 3、依法履行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