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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长沙剖腹产报销标准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晚育假增加15天;
    难产假。剖腹产、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文件规定:生育医疗费有:
    (一)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限额,标准为500元,其中,首次产检费用定额185元。
    (二)分娩和流(引)产医疗费用定额标准:
    1、顺产: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980元;
    2、助娩产:三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1600元、一级医院1350元;
    3、剖宫产:三级医院30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198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七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5%—7%缴纳,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不低于本人月工资总额的2%。
    第八条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本人实际工资总额确定,但不得低于所在市、县、自治县上年度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低于部分应当由本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改由用人单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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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3:5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