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急性心肌梗塞是否属于免责条款中的“急性疾病”? |
释义 | 法律分析:急性心肌梗塞是否属于免责条款中的“急性疾病”,需要具体看合同中的规定。如果合同明确规定了急性心肌梗塞属于免责条款中的“急性疾病”,那么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相应的理赔责任;如果合同没有明确规定,或者规定过于模糊,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四条:“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不得排除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因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所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五条:“根据当事人约定或者交易习惯,一方享有撤销权的,应当在合同中明示。”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经营者制定格式条款的,应当在条款中显著标明与消费者利益相关的内容,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消费者注意。” 综上所述,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且必须明确具体的免责事项,不能模糊其责任。若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急性心肌梗塞属于免责条款中的“急性疾病”,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理赔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