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台风天,抢险救灾受伤,算工伤吗? |
释义 | 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呢?我们通过一则案例来了解相关知识。 案例 台风袭来时,许多人仍坚守一线,哪里有危险就往哪里去,其中有抢险救灾的,也有新闻记者等等。台风无情,冲在一线的人群难免受伤。这种情况下,负伤的责任由谁承担呢? 支招 除了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以及在上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伤害可被认定为工伤外,《工伤保险条例》还规定,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也是工伤的一种。 台风天因工作或抢险救灾所受的伤,应当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在工作时,因树木倾倒、花盆坠落、高空坠物等原因导致受伤,除工伤补偿外,还涉及到民事赔偿责任。遇到这类情况,还可追究相关业主的侵权责任。 视同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1款第3项规定: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情形,应认定为视同工伤。 综上,抢险救灾受伤也可以认定为工伤! 一、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涉及哪些方面 一、工伤认定标准: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职工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视同工伤。 二、工伤赔偿: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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