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减资后的债务怎么办 |
释义 | 减资后的债务不会受到影响。企业如果原来就是债权人的情况下,则相应的债权是不会因为减资而受到其影响的。认缴制之下的企业股东的出资的义务只是暂时缓解缴纳,但是不是永久地消除,在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要求企业股东缴纳出资,从而用来清偿公司的债务。 一、认缴资本未出资如何减资 (一)股东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应由股东会依法作出特别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减资由国有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减资决议或决定的内容大体有: 1、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2、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的安排; 3、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4、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或决定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二)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三)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股东出资不足怎么解决 可以减资。但一旦采用这种做法,未出资股东即被除名,丧失了股东资格。 通过这种直接做法,未出资股东即被除名,丧失了股东资格。 这种做法的弊端是会直接缩减公司的财产规模,降低公司的债务清偿能力, 需要通过严格的法定减资程序进行,必须对现有的债务进行清偿或者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程序较为复杂。 也可以替代出资、追偿债务,由其它股东替代未出资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该股东的资格继续存在,股权得以圆满,同时,替代出资的股东取得向该股东追偿的权利。 三、公司降资后股东还要承担以前认缴的出资额吗 公司减资,如果未通知债权人,股东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对公司债权人具有担保作用。公司减资未履行通知已知债权人的义务时,减资行为对该等债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公司股东应当在其减少出资的范围内就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对该等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认缴的出资期限届满前,股东违法减资的也要承担法律责任。注册资本作为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基础,亦是公司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担保。注册资本的不当减少将直接影响公司对外偿债能力,危及债权人的利益。公司在股东认缴的出资期限届满前,作出减资决议未依法通知债权人,免除了股东认缴但尚未届期的出资义务,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起诉请求股东对公司债务在减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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