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主物相关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
释义 | 1、无主物是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物,如抛弃物等。无主物中,所有人不明的物,是指无法明确所有人,而不是指讼争之物。 2、国内目前来说,不承认先占制度,无主物、遗失物、遗忘物不能属于拾得人(无主归公)。 3、拾得遗失物按照规定就需要交至公安部门进行处理,遗失物超过一定期限无人认领的,就属于国家所有。 如果确定拾得物是无主物且是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话,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也需要返还给物品的权利人,无法返还的,交至公安部门而后属于国家所有。 一、捡到东西不还构成怎样的行为 捡到东西不还构成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依据,或者事后失去法律依据,被确认为是因为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当承担返还的义务。比如捡丢失的物据为己有等。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产,非法占有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数额较大,拒不返还的行为。可见,根据我国民法规定,人们发现他人遗失的物品,应当视为不当得利,并返还给权利人。如果找不到失主,也要交给相关部门。人们发现遗失物拒不归还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金额较大的,将违反刑法侵占罪,当事人将面临拘役甚至有期徒刑的处罚。 二、不当得利和拾得遗失物的区别是什么 拾得遗失物和不当得利的区别是: 1、性质不同。拾得行为的法律性质属于物权问题,发生拾得行为形成的返还原物的诉讼是返还之诉。而不当得利的法律性质是债权债务问题,是债发生的根据之一,所发生的诉讼为不当得利之诉。 2、确定责任的要件不同。拾得行为的民事责任,按照有关法律的解释,拾得物灭失、毁损,拾得人没有故意,不承担民事责任。而不当得利人的民事责任则以其在主观上是善意还是恶意来区分责任的大小的。 3、请求报酬的权利不同。拾得行为中,拾得人将拾得物品返还失主时,有请求报酬的权利。而不当得利中,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当得利,没有请求报酬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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