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的。我国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诉讼代理人不能同时担任证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根据该条规定,证人就是知道案件情况并提供证言的人。在我国,除因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而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以外,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无论是现行民事诉讼法还是证据规则,都没有明令禁止诉讼代理人同时作为证人提供证人证言。因此,在法律未加禁止的情形下,不能直接否定诉讼代理人出具证人证言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