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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京去上海防疫政策
释义
    南京去上海最新防疫政策如下:
    一、填报个人行程信息
    抵沪前,应通过随申办“来沪返沪人员服务”小程序,准确详细填报行程信息。
    二、健康码+48小时核酸
    乘坐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的来沪返沪人员,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出站时以备工作人员查验。
    三、配合落地检
    抵沪时,按照规定配合做好落地检。上海火车站、高铁站、机场出口设有落地核酸检测点,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核酸采样,采样完成后即可离开,无须等待结果。
    四、隔离管控措施
    1、对有7天内南京疫情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按照区域高中低风险等级进行管控;
    2、对7日内有疫情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实行相应频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3、对7日内有疫情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实行相应频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4、对7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3天内完成3次核酸检测,做好健康监测。
    五、落实三天三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按照市防控办有关要求,自2022年10月10日起,所有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需实行“三天三检”,且24小时内必须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未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者,其“随申码”将被赋黄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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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4: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