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网管要签劳动合同: 在网吧做网管,也是属于劳动关系。原则上也是要签定合同的。不过一般网吧老板怕麻烦,都不会给劳动者签的。这个要自己把握,要用法律保护自己,也不能太死板的依靠法律。 以下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 1、违反法律、法规的; 2、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的; 3、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违背当事人意愿订立的; 4、限制或侵害当事人一方基本权利的。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经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由于用人单位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因劳动者在网咖进行打工也算是属于劳动关系的一种,按照我国相关的规定,网咖的老板是需要与网管签订一份劳动合同的,但由于网咖一般都是属于私人的小企业,老板一般都不会跟雇佣者签合同,需要劳动者自己去争取。但无论是否签署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协议,用人单位都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和支付相应的薪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