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手房转让主要所需的材料如下: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网签合同、税务申报表等;2、身份证明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材料等;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如原来的房地产证明;4、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委托拍卖合同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转移文书,涉外的需要公证;5、涉及限购令规定需提交的材料,如无房证明等;6、在具体业务处理过程中需补充证明有关情况的材料。具体所需资料,请参见当地房产登记部门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