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对于心包疾病的赔偿标准存在差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但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合同应当按照公平原则订立。 2.《保险法》第十九条:保险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给付保险金等义务的,被保险人有权请求保险人履行。 3.《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意见》第九条:人身损害赔偿应当包括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误工费、殡葬费及精神损失抚慰金等。 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拒赔行为不合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包括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等。具体操作需要根据当地法律规定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