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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协议离婚后一方不配合怎么办,协议离婚后一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释义
    离婚协议书对于双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一方没有履行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法来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夫妻协议离婚后一方不配合房产过户怎么办
    如果对方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离婚过户一方不配合怎么办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离婚过户一方不配合怎么办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离婚过户一方不配合怎么办
    1、诉讼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对于诉讼离婚来讲,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
    2、协议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房子归一方,但是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后,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对于协议离婚来讲,一旦对方不配合,房屋过户就比较麻烦,因为仅凭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尚不足以证明对方房产过户的真实意思,房屋管理部门无法审查协议的真实性,因此,碰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配合,则是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2)离婚时,到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为了防止出现离婚后,一方不配合的情况出现,可以在办理离婚时,将离婚协议书公证,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这样房管局就会对离婚协议书予以认可,将房产过户。
    准备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如果觉得双方协议离婚不够安全时,可以采用公证协议书的办法或者直接起诉到法院,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拿到法院的调解书与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一样的效力。
    二、夫妻离婚房产过户注意事项
    1、夫妻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一定要协商妥当,注明房产的归属及所有权后还需要加盖民证局的章,这样建委过户时才会成为有利证据。如果离异双方是直接通过法院判决的,在过户时只要携带法院判决书即可过户。
    2、夫妻双方在办理有贷款的房产过户时,需要先将原房产贷款还清解抵押后才可办理后续流程,这样就涉及到提前还贷情况,需要注意的是一般银行在办理提前还款时需要提前三至五个工作日预约或者写书面申请,客户要提前做好这方面的安排以免延误办理时间。
    3、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4、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近年来,离婚率迅速高涨,男女双方打算离婚,需要对财产做出分配,而房产作为夫妻财产中最重要的部分,往往是离婚夫妻争夺的焦点。并且在对夫妻房产进行分割的时候,需要知道该房产是婚前的房产还是婚后的房产,同时在不同的情况下,对房产的分割是不一样的。
    北京拆迁房离婚怎么分?
    一、北京拆迁房离婚怎么分?
    婚后获得的拆迁安置房因市场原因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因政府的拆迁政策被拆迁,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拆迁安置房,且没有缴纳被拆迁房和安置房差价的情形。此情况下获得的拆迁安置房由于是婚前个人财产的置换,因此拆迁后置换的房屋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离婚财产的分割。
    婚前个人房屋,婚后拆迁,补偿差价的安置房,如果被拆迁房和安置房之间存在差价,且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由于拆迁安置房是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的,是对一方个人财产的转换,不能改变拆迁安置房为婚前一方个人财产的性质。
    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二、离婚后安置房分割需要什么材料?
    1、离婚后双方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按房产分割或夫妻离婚析产办理,提供的材料有:房屋所有权证;离婚文书(法院判决的)或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的)并且离婚协议书要双方当场确认,不能双方到场的此协议书要经房改。
    2、本人身份证明,协议离婚的要双方的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要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附图、和登记表复印件。
    3、想要离婚房产过户办理必须是在取得房产证的情形下才可以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未取得房产证的按揭房,可以在取得房产证后再行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对于房产未过户不放心的,也可以拿离婚证明让担保公司赎楼,取得房产证后,再去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如果是夫妻离婚的,那么就需要对夫妻之间的财产予以分割,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一般只能分割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如果是双方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的,那么就可以分割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一般会按照夫妻均等的原则予以分割。
    离婚后一方不配合房产过户该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时,存在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情况,如何处理,需区别对待。1、诉讼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对于诉讼离婚来讲,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2、协议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房子归一方,但是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后,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对于协议离婚来讲,一旦对方不配合,房屋过户就比较麻烦,因为仅凭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尚不足以证明对方房产过户的真实意思,房屋管理部门无法审查协议的真实性,因此,碰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配合,则是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2)离婚时,到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为了防止出现离婚后,一方不配合的情况出现,可以在办理离婚时,将离婚协议书公证,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这样房管局就会对离婚协议书予以认可,将房产过户。
    离婚后房产过户一方不配合怎么处理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离婚后房产过户一方不配合怎么处理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离婚后房产过户一方不配合怎么处理
    1、诉讼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对于诉讼离婚来讲,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
    2、协议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房子归一方,但是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后,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对于协议离婚来讲,一旦对方不配合,房屋过户就比较麻烦,因为仅凭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尚不足以证明对方房产过户的真实意思,房屋管理部门无法审查协议的真实性,因此,碰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配合,则是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2)离婚时,到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为了防止出现离婚后,一方不配合的情况出现,可以在办理离婚时,将离婚协议书公证,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这样房管局就会对离婚协议书予以认可,将房产过户。
    准备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如果觉得双方协议离婚不够安全时,可以采用公证协议书的办法或者直接起诉到法院,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拿到法院的调解书与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一样的效力。
    二、夫妻离婚房产过户注意事项
    1、夫妻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一定要协商妥当,注明房产的归属及所有权后还需要加盖民证局的章,这样建委过户时才会成为有利证据。如果离异双方是直接通过法院判决的,在过户时只要携带法院判决书即可过户。
    2、夫妻双方在办理有贷款的房产过户时,需要先将原房产贷款还清解抵押后才可办理后续流程,这样就涉及到提前还贷情况,需要注意的是一般银行在办理提前还款时需要提前三至五个工作日预约或者写书面申请,客户要提前做好这方面的安排以免延误办理时间。
    3、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4、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近年来,离婚率迅速高涨,男女双方打算离婚,需要对财产做出分配,而房产作为夫妻财产中最重要的部分,往往是离婚夫妻争夺的焦点。并且在对夫妻房产进行分割的时候,需要知道该房产是婚前的房产还是婚后的房产,同时在不同的情况下,对房产的分割是不一样的。
    婚内财产约定怎么具有法律效力
    一、婚内财产约定怎么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该约定对夫妻双方均由约束力,具有法律效力,并且可以在离婚时作为财产分割的证据使用。
    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内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该约定一般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一方被欺诈、被胁迫的情况;
    3、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原则;
    4、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有效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062条、第1063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婚内取得财产如何认定
    婚内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各种财产。结婚后的财产并不完全等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结婚后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照法律和夫妻之间的约定。
    我国婚后个人财产分为协商约定型和法律规定型。
    1、婚后财产——夫妻双方协商约定为个人的财产:
    婚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夫妻间的约定,具体如下:
    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样分配,那么婚后取得的财产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分配。因为我国在民事法律方面都以意思自由作为基本原则。只要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没有违法法律,那么他们约定的内容就是有效的,并受到法律保护的。这就表明婚内的任何财产都可以是个人财产。
    2、婚后财产——法律规定属于个人的财产:
    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具体包括:
    (1)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4)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界定婚内财产一般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为界限,若男女仅仅举办了婚礼,实际并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这种情况下通常认为是同居关系而非婚姻关系,自然这种情况下任何一方获得的财产均不能称之为婚内财产。
    离婚一方不配合房子过户应该怎么办
    离婚一方不配合房子过户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该内容由 都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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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0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