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户口迁入宁波要什么条件 |
释义 | 外地户口迁入宁波要的条件如下: 1、新生婴儿一个月内随父随母申报户口; 2、三区非农户口人员之间的婚迁户口; 3、三区农户口人员之间的婚迁户口; 4、三区非农人员之间的父母迁移成年子女处; 5、出国出境定居人员、依法服兵役的人员和死亡人员注销户口; 6、出国出境人员返回原户口所在地恢复户口; 7、三区大中专院校招收的新生迁入户口; 8、大中专院校和技校的退学、休学和开除学生,则返回原迁出地的; 9、除姓名、年龄、民族外的其他户口登记项目的变更更正。 需要的资料: 1、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就业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和本市登记的《浙江省居住证》; 4、 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供结婚证和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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