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正式编制的机会与挑战 |
释义 | 人才引进政策只提供事业编制而非行政编制,适用于硕士毕业生,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但不以应届生身份参加,需注意服务期限限制。人才引进政策对大学毕业生是难得的优惠政策,持续时间不确定,提供人才津贴。博士毕业生可通过人才引进获得行政编制,但程序复杂,需要个人能力。 法律分析 人才引进给予的是单列事业编制,而非事业编制。 首先,对于人才引进政策而言,其面向的对象都是硕士毕业生,而地方提供的编制基本上都是事业编制。在整个人才引进过程当中,虽然不用经过笔试阶段,但是其相关政策的制定仍然是由地方省级政府出台的,而且也遵循着一定的原则,而且由于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以地方芹旦消为主,因此地方能够提供的编制类型也就只有事业编制,而如果想要行政编制或者是参公编制,通过人才引进这个政策是不能得到的,所以说通过人才引进入职的都是事业编制。对于参公编制来说,虽然属于事业编制但其管理方式是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因而并不适用于人才引进政策,当然,各地为了更好地吸引人才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但是这个并不属于人才引进的范畴,更多的是属于专项招聘,而且其招聘人员的身份属于行政编制,过程也是按照公务员考嫌知试的程序进行的,考上以后都是选调生,所以说通过人才引进入职的都是事业编制,即使是参公单位其身份也是事业编制,并不属于参照公务员办法管理的事业编制。 其次,通过人才引进方式入职以后,肯定是可以继续参加公务员考试的,不过不能以应届生身份参加。对于人才引进来说,由于其使用的事业编制,因此对于已经入职的毕业生来说仍然可以继续参加公务员考试,但是由于已经和引进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这个时候肯定已经失去了应届生身份,同时,对于人才引进而言一般都会有最低服务期限的限制,虽然这项政策的执行具有弹性,但是对于想要继续报考公务员的人员而言,仍然需要提前了解好这些,避免在入职以后单位以不满最低服务年限的要求拒绝为其开具“同意报考证明”。 最后,人才引进政策对于硕士毕业生来说是不可多得利好政策,特别是一般大学的毕业生,而这个政策还能在持续多久就很难说了,毕竟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也更加复杂,而且通过人才引进入职的还会有一定的人才津贴,这些都是人才引进的优势所在,当迟斗然,人才引进是不可能为其提供行政编制的,不过博士毕业的可以通过人才引进获得行政编制,不过程序很复杂,需要很强的个人能力才可以实现。 结语 人才引进政策对于硕士毕业生来说是一项难得的利好政策,尽管入职后只能获得事业编制,但仍可以继续参加公务员考试。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已签订三方协议的毕业生将失去应届生身份,并可能受到最低服务期限的限制。人才引进政策的优势在于为毕业生提供了人才津贴,并为博士毕业生提供了可能获得行政编制的机会。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政策的复杂性增加,人才引进政策的持续性将变得难以预测。因此,对于有意在此政策下就业的毕业生来说,了解相关细节非常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修正):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九条 本法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修正):第三章 高等学校的设立 第二十八条 高等学校的章程应当规定以下事项: (一)学校名称、校址; (二)办学宗旨; (三)办学规模; (四)学科门类的设置; (五)教育形式; (六)内部管理体制; (七)经费来源、财产和财务制度; (八)举办者与学校之间的权利、义务; (九)章程修改程序; (十)其他必须由章程规定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2004修正): 第八条 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 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可以授予学位的学科名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出,经国务院批准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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