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继承法中关于房产继承人的是什么 |
释义 | 一、关于房产继承人的是什么 1、关于房产继承人,具体如下: (1)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2)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4)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办理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继承需要的手续如下: 1、 继承标的为动产的,需要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各方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各继承人之间关于遗产分配达成一致的公证文书; 2、 继承的标的为房产的,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公证处公证书、各方当事人同意遗产=继承方案的公证文书、各方当事人身份证件、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 3、 遗嘱继承的,还需要提供被继承人遗留的各方继承人一致认可的遗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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