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人才绿卡有什么用 |
释义 | (一)外籍人员可凭人才绿卡直接办理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专家证,同时可持人才绿卡及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专家证,凭用人单位公函等直接到市公安局办理2—5年长期居留证件。不办理居留证件的,可凭人才绿卡及用人单位公函等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5年,停留期限不超过180天的零次、一次、二次或者多次R字签证。 (二)可参加广州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广州市现有职称类政策性考试、职业技能培训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获得广州市或省颁发的资格证书,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 (三)随迁子女学前教育阶段,符合年龄要求的,具有报名参加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的资格;义务教育阶段,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部门按广州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安排到公办学校(含政府在民办学校购买的学位)就读;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在报考范围上享受与广州市户籍考生同等待遇,可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四)可按照国家和广州市有关规定,在广州市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 1、年龄要求:人才绿卡申请人原则上年龄应小于55周岁,特殊情况可适度放宽。2、人才要求:凡符合本市引进人才需求,每年在本市创业或工作超过6个月的,非广州市户籍的境内居民。 法律依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的通知》第三条申领条件:凡符合本市引进人才需求,每年在本市创业或工作超过6个月的,非广州市户籍的境内居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及外国人,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留学人员和其他人员,在本市有合法住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领人才绿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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