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报密码重置的方法如下: 1、电子税务局。如需重置密码,通过“企业登入——忘记密码”重置,会有验证短信发至法人手机,进行密码重置。或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密码重置,重置后的初始密码为登记的法人证件号码; 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如需重置密码,选择“密码登录——忘记密码”,按照系统提示的“身份验证——找回方式——密码重置”顺序操作,可通过本人手机号或本人银行卡进行密码重置; 3、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若扣缴单位忘记申报密码,有三种方式可实现申报密码重置: (1)该扣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本人的个人所得税APP,通过个人中心——企业办税权限——选择对应企业——点击重置申报密码进行重置; (2)该扣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本人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通过个人信息管理——办税权限管理——企业办税权限——查看详情——重置申报密码路径进行重置; (3)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密码重置。 申报密码需要的资料如下: 1、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互联网办税服务变更表》等资料。 综上所述,扣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实名登录个人所得税APP/WEB端在线获取和重置申报密码,路径为个人中心-企业办税权限,也可以授权办税人员前往办税大厅获取或重置电报密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