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户籍类型怎么变更 |
释义 | 个人的基本信息发生更改时,经办人在每月1~23日之间的工作日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更改个人信息,请随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医保证,在职人员填写身份证信息变更表,退休人员填写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变更表。另外携带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情况说明: (1)参保人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派出所开具变更证明原件。 (2)填写参保人资料修改申请表,单位盖章。 (3)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4)社保卡注。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在深圳就业并符合转入条件的或确定退休地在深圳的,前往社保机构征收窗口,工作人员指引前往自助区网上申报,申请人按照网上操作提示申请办理,根据系统提示,预申请后打印转入申请表,按照业务办理的指南准备业务材料,在有效申报期内前往社保机构受理窗口办理; 2、受理: 受理窗口审核是否符合条件(即时): ①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出具《受理告知书》。 ②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③材料不齐全的,当场退回,并出具《业务指引告知书》。 3、审核: 审核通过后向转出地发送同意接收的联系函(7个工作日)。 异地环节:转出地接收到联系函后向转入地发送信息表和转移基金(15个工作日,此环节属于特殊环节,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4、审批:转入地接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审批完成转移接续工作(8个工作日)。 5、办结:申请人社保关系,由异地转入本市。 6、送达:申请人网上自行查看办理结果。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材料: 1、深圳市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结算申请表; 2、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原件; 3、身份证; 4、银行账户; 5、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法律文书; 6、经办人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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