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经营饲料的企业是否有免增值税优惠政策?有。根据《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函〔2001〕746号)的规定,经营销售饲料产品的流通企业,凡经营销售的饲料产品属于免征增值税范围的,同样享受免税优惠政策。但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地级市国税局审核批准后,由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征增值税手续。【增值税暂行条例明确的项目】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7.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8.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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